根据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法院、优秀人民法庭和全省优秀法官、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苏高法〔2023〕153号)要求,经过民主推荐、资格审查、集体研究等程序,拟推荐申报以下集体和个人,现予以公示。
一、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推荐对象
东海县人民法院青湖人民法庭
二、全省优秀法官推荐对象
蒯 舒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
李 明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
三、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
任李艳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(金融审判庭)审判员
徐 威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
时恒雨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板浦人民法庭副庭长
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3日,如有不同意见,可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、督察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8-85295160;0518-85295136。
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