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心宁:
本院受理赵海英与武心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已审理终结。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(2023)苏07民终4126号民事判决书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,逾期视为送达。
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
公告单位: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
承办法官:刘亚洲 电话:0518-85295292